2008年8月24日星期日

互联网创业的形式选择

*节选自互联网创业教程
根据互联网在创业项目中所起的作用不同,互联网创业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,一种是纯互联网型的,另一种就是所谓的“鼠标+水泥”型的。
(一)纯互联网型的创业
如果创业者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完全通过互联网来进行,我们就称这种类型的创业为纯互联网型的创业。这种类型的创业典型的包括经营网络媒体、信息中介、数字产品等形式的创业,经营者不需要实体的营业厅、柜台和物流体系,只需要依托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全部过程。以网络媒体为例,传统的媒体主要包括电台、广播和报纸,通过互联网,用户可以方便地接收各种形式的信息内容,不需要与经营者面对面接触,也不需要线下的支持。再比如数字产品的经营,传统的商品销售过程中,产品从厂家到消费者要经过一些列渠道,并最终通过物流体系送到消费者手中,数字产品的经营完全改变了这一服务体系,用户完成下定单、收货到支付这一系列过程完全可以依托互联网进行。
(二)“鼠标+水泥”型的创业
在现实商业活动中,有些业务是无法完全脱离实体经营的,或者采用实体经营会更加有利,这样线上的商务活动和线下的商务活动就形成了互补或延伸的关系。例如网上零售的业务,商业信息的传递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,但是物流的配送却需要用传统的方式来完成。再例如开展某项业务除了通过互联网进行,还可以通过报刊杂志或传统的直邮方式进行,那么线上和线下的业务就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。

从经营模式上来说,我们可以把网站的经营模式分为以下几个大类:
(一)产品和服务提供型
网站经营者通过自己生产、开发或整合商品和服务,拥有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或品牌,然后通过互联网提供给用户。典型的包括软件开发商、数字产品运营商、服务集成商等等。
(二)业务渠道型
网站经营者本身不是产品的原始提供商,而是作为商业链条中的一个渠道,担当批发商或零售商的角色。典型的如网络分销平台和网上零售商。
(三)经纪中介型
网站经营者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,本身不直接参与交易。这类的网站在互联网上是最为多见的,比如B2B网站,它是一种贸易型中介,旅游中介网站,如携程,求职中介,如前程无忧。
(四)综合型
在很多情况下,经营者往往并不只担当一种角色,在某种业务链条中,经营者可能担当的是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角色,在另一种业务链条中,担当是渠道的角色。当我们说某类网站是中介型的时候,一般是指它的主体业务,比如我们说阿里巴巴是一个贸易中介,而事实上它也提供自己开发的产品。当一些网站有多种业务模式并存,并且没有明确的主次之分时,我们把它归结为综合型站点。

现在关于互联网经营模式的界限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,分类也越来越难了,往往是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它所承载的商业模式具有更大的创新性、灵活性和包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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